警員虐兒|疑因不願吃早餐掌摑7歲女兒 45歲警員准簽保守行為2年

社會

撰文: 梁錦麟

發布時間: 2024/07/12 17:32

最後更新: 2024/07/13 01: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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疑因不願吃早餐掌摑7歲女兒,45歲警員准簽保守行為2年。(資料圖片)

45歲男警疑因7歲女兒不願吃早餐而於住所掌摑她,最終由老師發現女童臉上紅腫而揭發事件。男警被控1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傷罪,今(16日)於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。控方決定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。被告准自簽2,000元,守行為24個月,控罪獲撤銷,被告另須付500元訟費。

男被告NCH(45歲,警員),被控1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傷罪,指被告於2023年12月13日,在新界荃灣海灣花園某室,身為1名超過16歲,而對7歲女童X負有管養、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,故意襲擊X,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X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;控方決定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。被告准自簽2,000元,守行為2年,控罪獲撤銷。

案情指,被告與X一家同住於涉案單位,至2023年12月13日,X的英文老師在上課時發現X的臉部眼角位置有紅腫並有疑似瘀痕,X在查問下稱而遭被告掌摑。駐校社工得悉事件後通知社署,事件最終報警處理。

X在錄影會面中稱,案發當日因害怕遲到而不願吃早餐,因此被父親掌摑,當時感到痛楚,視線曾一度模糊。被告於同月15日被捕,警誡下稱「我只係用手拍咗佢左邊臉近嘴角位置三下叫醒佢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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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